运城市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实督促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据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第四组于4月10日至12日为期三天时间,通过听取汇报、查验资料、抽查文物、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垣曲、绛县和闻喜县范围内的县级文保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消失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文物保护的责任情况 垣曲县: 深入学习 绛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指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珍爱之心、责任之心,守护好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每月进行实时更新。依法履行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2021年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共同把我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做好做实。 闻喜县:2015年以来,县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重要讲话的相关常委会议8次、县委学习传达、研究决策等会议29次,县政府党组会议10次,县政府相关会议34次。制定印发了《闻喜县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闻喜县加强文物保护打击言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文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强全县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的通知》等。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濒危文物的抢险加固情况 绛县:通过对县级和未定级文保单位进行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出县级文保单位上高池圣母殿正在制作维修方案,未定级濒危文物保护单位,已制作《绛县韩庄寨子火神庙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绛县东山底三官庙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根据运公通【2021】15号文件要求,已于县公安、政法委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已完成市级文保单位保护员进行晋治安APP的注册工作,正在推动县级文保单位由专职网格员承担的相关工作。 闻喜县:今年来,为确保文物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我们对国保单位实行月巡查、省保单位两月巡查、市保、县保单位季巡查、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半年巡查制度,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并对15处濒危文物编制了保护修缮方案,20处濒危文物编制了抢险加固方案。对县级文保单位迴澜塔进行了抢险加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堡头戏台、坡底戏台、崔庄张氏祠堂、太岳三分区修械所旧址、太岳三分区武装委员会旧址、地下县委旧址、卫生队旧址、监狱旧址进行了保护修缮。 自查情况:由于目前我县没有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旅游景区,故“两权分离”改革相关工作没有开展。 三、开展文物宣传,树立文物保护标志和标识牌,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情况。 绛县: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在绛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开展【游山西-读历史】游美丽绛县 览名胜古迹系列宣传活动。 县保单位151处,根据所有权情况梳理出能够树立保护标志的134处(不包含2处民居,7处墓葬,8处石刻),正在组织实施,计划5月底完成。 根据运文物函【2021】17号文件要求,正在厘清全县文物资源资产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和经营,待整理完成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情况,全面掌握各级各类文物保存状况和保护需求。 闻喜县:围绕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打击文物犯罪等工作,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悬挂文物保护宣传横幅,粉刷墙体标语,利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普法日发放宣传单,采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多次宣传文物保护。通过一系列宣传发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普遍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热情大幅提升。目前,我县国保、省保、市保均树立了文物保护标志碑,部分县保也树立了文物保护标志碑和标识牌。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确定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并上报市文物局。 四、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绛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组织、编办、人社优先考虑配备文保人员。上报“绛县历史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制定人才招聘计划。现阶段, 正在配合县人社局完成招聘文博专业人才工作。 闻喜县:针对文物部门人员短缺严重的问题,在今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我县组建文物保护中心,正科级建制,按一正三副配备核定事业编制51名。近期,责成县编办、人社、文旅部门研究,计划招聘6名文物与博物馆学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工作建设。另外,在2017年我们通过购买社会服务,为四处重点墓区雇佣保安巡逻人员50名。 五、建立文物安全责任制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追责情况。 绛县:各文保所建立了文物安全档案和相关的安全责任制度。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文物安全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对文物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反馈给文物股,并进行督促整改。 在处理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抢救、安全、宣传等重大问题方面,目前,针对古建筑日常养护工作,通过实地查看和保护员反馈建立《绛县文物建筑需修缮情况登记表》和《绛县未定级文物保护修缮情况登记表》,已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古建修缮公司进行沟通,准备实施此项工作。 落实文物部门监管责任,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建立博物馆和文物保护所日常工作台账和整改问题台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闻喜县:针对文物分布广,地处偏远等实际情况,我们积极推行文物保护“四级”联防体系建设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文物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一是县、乡、村、居民户及文物保护员层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二是各乡镇、村均成立了文物保护领导机构。三是建立了文物安全责任追究制。积极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在本单位日常安全巡查的基础上,要求乡镇、村、文物保护员应不定期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巡。在巡查中发现的文物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六、财政预算类文物保护经费的落实情况 绛县:财政预算对我局安排了100万元的文物保护工作经费,下一步,根据依法划定的县级及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工作需要,继续向县财政提出申请,将县级和未定级田野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七、打击文物犯罪的情况 绛县:积极配合县公安局的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制止文物违法行为。 闻喜县: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打击文物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针对我县死灰复燃的文物犯罪,公安机关主动出击,深入开展“三追一挖”、“四不放过”和深挖彻查“保护伞”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特别是603专案的开展,先后打掉40余个盗墓团伙,破获文物案件1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8人,追回文物3700余件,有效的震慑了文物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八、其他有关部门落实文物保护的监管情况 绛县:县委、政府已将文物保护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自然资源局、发改局、消防大队、公安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纳入文物保护的责任范畴。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情况,目前,正在细化完善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相关部门共管责任。 闻喜县:面对庞大的文物数量和繁重的保护任务,我们建立了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牵头,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发改、环保、文物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真正建立了文物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了各成员单位的文物保护监管作用。 二、存在问题: 1、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未公告公示及竖立标识牌。 临猗县由于村级换届刚刚结束,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名单正在统计上报,暂未未公告公示及竖立标识牌,下周将完成文物安全责任人统计工作,待收集完成后将文物保护标志牌标识牌及安全责任人的姓名全部公示公告。 三、好的做法: 万荣县利用东岳庙北侧管理用房,建成了万荣县文物安防远程监控平台,为全县21处市保以上文物和95处国有集体县保及一般建筑类文物共安装摄像头360个。县318处县保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标志碑全覆盖,并通过保护标志碑牌对文物安全责任人进行了公示。 平陆县积极加强同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乡镇派出所多部门配合协作,加大文物打击力度,引深“扫黑除恶”,在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墓葬鉴定、文物鉴定等调查取证,为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提供条件支撑。先后抓获文物犯罪嫌疑人7人,并成功打掉牛保成,牛万成等涉嫌盗掘古墓葬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破获文物盗掘12起;起诉4案20人。2018年以来累计打掉6个盗掘古墓葬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9名,破获文物犯罪案件27起,起诉6案41人。 临猗县今年将对全县县级文保员全部发放补助,补助金额基本标准为每年每人500元,绩效补助500元。补助金的发放将对提升文保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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