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绛州大堂,位于新绛县城西高垣之上,始建于唐,现存大堂建筑为元代重建遗构,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绛州大堂面宽七间,进深八椽,东西长29.20米,南北宽15.40米,占地面积311.28平方米。单檐悬山筒瓦顶,檐下为五铺作单下昂斗拱。大堂高大宽阔,巍峨壮观,人置其间四顾空旷,威严之感油然而生。按旧时规制,州衙正堂均为五间,而绛州独为七间,反映出历史上绛州显要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地位。 大堂建筑风格粗犷豪放,造型朴实无华,堂内柱子,特别是前后门楹柱,其粗难以合抱。为扩大堂内面积,内柱大量减少,横梁为三架重叠,与纵向大内额,由额相接,与横行大梁叠架承重,撑以通天立柱,坚固有力。梁柱多为原始材料剥皮稍加砍削而成,无统一规格可循。从总的风格看,现建筑应为元代重建造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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