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苍难欺。 这首四言十六字的《戒石铭》,是北宋太宗皇帝从五代十国中的后蜀孟昶所制的戒官二十四句中,删繁就简,摘其二联,颁赐州县,令长吏们刻之于石、置之座右的箴铭。后南宋高宗再次下旨摹勒,历经元、明、清各代直至民国期间,各地都还有摹刻复制者。旧时常见于州县衙署门前,现存者寥寥,我市仅芮城县博物馆有存。石为正方形,高、宽均34厘米,文4行,行4字,楷书。金明昌元年(1190)刻石。 《戒石铭》通俗易懂,含义深远。它警醒公卿百官,勿道小民好欺哄,三尺神明悬头上,要爱惜民力,敬畏民意,勤政廉洁,宽严相济,方可以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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