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 > 可移动文物
清廉文物丨严禁传呈事告示碑
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   2022-08-25

微信图片_20220826164759.jpg

此碑呈长方形,高92、宽62厘米,文12行,行38字,楷书。清同治八年(1869)十一月立石。

这是一通规范百姓打官司告状日期、严禁乱立名目摊派收费的公文碑。通知为山西巡抚发出,要求全省各级地方政府,严格按照每月逢三、八日传呈递交诉状,同时对于地方政府的进门收费、盖章收费、起草文书收费以及官吏之餐饭依靠衙役供给的乱收费现象,一律革除。这通碑刻对于当前清理“三公支出”和各种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不合理现象有着极为重要的参考意义。

编辑: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
【图片新闻】 更多  >>
   
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爱心捐赠暖人心,兄弟同心共抗疫   运城市文旅局下沉社区参加疫情防控
   
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党课   卫龙参加“2022中国·赊店第九届关公文化旅游节”   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运城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李亚丽来市文保护调研   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实践训练班开班!   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召开中层干部任职大会
【新闻资讯】 更多  >>

主办: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 主管: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 技术支持:黄河新闻网 邮编:04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