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健全文物“四有”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闻喜县文物保护中心组织人员对辖区内10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保护标志碑,使闻喜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四有”建设工作进一步得到完善和提高。 
在树立文物保护标志碑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制作并安装。同时与当地村委书记实地考察协商,避免占用私人土地或妨碍交通,确定安放位置,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和文物遗址位置和谐相宜,对保护标志碑的材质选定、制作、安装协调等各环节层层把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安装工作。
此次文物保护标志碑的树立,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既起到保护文物的标志、警示作用,又使群众直观地了解所保护的文物对象、内容、历史价值及保护级别,向群众普及文物知识,增强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同时,对持续深化闻喜县文物保护宣传,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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