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堡张氏宅院位于绛县横水镇柳堡村南部,建成于清乾隆五十四年。院落坐北朝南,四合院形制,现存北房、东(西)房、东(西)耳房,占地面积311.16平方米。这座宅院为研究绛县清代民居提供重要实物资料,弥足珍贵,现为未定级文保单位。 
宅院原住户逐步迁出后,处于闲置状态,一对90后夫妻通过文物认养的方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开始改造和修复老宅,获得极高的关注度。为鼓励他们,绛县文物保护中心聘请资质单位为他们免费设计《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并到现场召开修缮方案设计交底会,大家热烈讨论,对古建筑的保护修复充满信心。
会上,绛县文物保护中心主任徐久森表示,对文物的利用要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在文物资源可承载的范围内,修缮必须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 会后,三方现场签订《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协议》,共保共享的合力正在形成。下一步,绛县文物保护中心将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和有效模式,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获得感和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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