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1.招标条件 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关于拍摄运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宣传视频拍摄采购具备采购条件。潜在供应商前来询价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运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视频拍摄 2.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采购方式:询价 2.4预算金额:4000元/分钟 2.5服务期:30日历天 2.6采购需求: 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为生动反映运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过程和成果,动员全社会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拟拍摄运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视频。 2.6.1“四普”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宣传视频若干,每个视频时长1分钟左右; 2.6.2普查工作先进事迹、先进个人宣传视频若干,每个视频时长2分钟左右; 2.6.3“四普”过程中优秀团队、队伍组建、新老传承宣传视频若干,每个视频时长2分钟左右; 2.6.4其他。 2.7拍摄画质:画质清晰,画面稳定,视频格式需符合主流媒体平台的播放要求,如MP4、AVI等,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横屏播放。后期剪辑调色和配音均为影视级制作。视频内容须保证原创,若涉及抄袭等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频版权归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所有。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进行报名。 地址: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运城市建设北路189号) 4.2请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携带: 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信用中国”信用报告、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不良记录截图。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备查。 5.询价的时间及地点 5.1询价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30(北京时间) 5.2询价地点: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运城市建设北路189号) 5.3询价文件组成: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信用中国”信用报告、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不良记录截图、报价函、附同类行业绩、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并盖章密封。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1803596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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