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 2.2项目编号:YCWB2024-029 2.3采购预算:34万元 2.4采购内容:包含专家咨询、方案编制等 2.5服务地点:运城市 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成果交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领取地点:运城市建设北路189号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北二楼会议室。 4.2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上午08:00—12:00。逾期将无法领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下午15: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建设北路189号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北二楼会议室。 5.3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运城市建设北路189号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803596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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